君远卓越奖学金是面向君远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由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为充分贯彻落实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政策,规范君远卓越奖学金的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项设置
君远学院在读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不含延长生),每个年级2-3名,每名奖励6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助人为乐;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评定学年无挂科情况;
4、在教学实践、实习、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团队合作意识强,积极参加创新实践项目和学科竞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自身言行做出模范表率,为学校、学院赢得良好社会声誉和社会影响;
2、在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中(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全国机器人大赛、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等)获得全国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第1名、国家级一等奖或国际奖前2名;
3、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CSSCI、CSCD学术期刊论文,或作为前2名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学术奖励;
4、本学年学习成绩优异。具体为:绩点成绩3.4以上。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5、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名。
三、申请和评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个人填写《君远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E403,辅导员室)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二)材料初审: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组织相关教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并根据《本科生卓越奖学金综合评分计算办法》(见附件1)计算积分排序;
(三)学院评审: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讨论确定学院君远本科生奖学金拟评名单;
(四)学院公示、发文: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南大学分管校长(君远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附则
(一)证书颁发: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解释权属君远学院。原《君远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本科生》同时废止。
君远学院
2018年11月6日
附件1:
本科生卓越奖学金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依据《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第四条规定,君远本科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包括GPA成绩、科技创新、思想品德、社会活动四个方面。评定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测评,四个方面的具体权重如下:GPA成绩60%、本科期间科技创新20%、思想品德(10%)、实践活动(10%)。
(1)GPA成绩=GPA绩点×25×60%;
(2)科技创新成绩=本人科技创新积分×20%,科技创新计分办法见表1;
(3)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满分10分,由班主任和辅导员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等给予相应分数取平均分;
(4)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满分10分,学生参与社会活动(集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等)并产生较好影响,可计社会活动分,具体计分标准见表2。
表1:
本科生卓越奖学金科技创新计分表
(1)科研竞赛:
竞赛类别 |
获奖等级 |
奖励分值 |
备注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全国国机器人大赛等; |
特等奖 |
80分 |
1、同项目不同级的成果,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 2、竞赛证书原则上必须有教育部、教育厅章。 3、 学生排名第一计全分; 2人安排名6/4; 3人安排名5/3/2; 4人安排名4/2.5/2/1.5; 5人安排名3/2.5/2/1.5/1
|
一等奖 |
50分 |
二等奖 |
30分 |
三等奖 |
20分 |
“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竞赛; |
特等奖 |
50分 |
一等奖 |
30分 |
二等奖 |
20分 |
三等奖 |
10分 |
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 |
特等奖 |
50分 |
一等奖 |
30分 |
二等奖 |
20分 |
三等奖 |
10分 |
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本科组江苏赛区;江苏省力学竞赛;江苏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省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江苏省先进制造技术实验教学与创新制作比赛;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数学竞赛;中国教育机器人大赛等 |
一等奖 |
8分 |
二等奖 |
5分 |
三等奖 |
4分 |
其它由君远学院认定并支持的各级各类竞赛 |
一等奖 |
4分 |
二等奖 |
3分 |
三等奖 |
2分 |
在统计源核心期刊(北大核心、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排名前2) |
|
8分/篇 |
1、单位必须是江南大学; 2、 学生排名第一计全分; 2人安排名6/4; 3人安排名5/3/2; 4人安排名4/2.5/2/1.5; 5人安排名3/2.5/2/1.5/1 |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排名第1) |
|
5分/篇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排名前四) |
申请 |
8/3分项 |
公开 |
20/9分项 |
授权 |
40/18分项 |
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四) |
申请 |
2分项 |
授权 |
6分项 |
(2)游学交流:
游学交流类型 |
对应积分 |
参加游学交流项目,圆满完成并积极参与经验感受分享 |
8 |
参加并按要求完成游学项目 |
5 |
表2:
实践活动计分表(满分10分)
获奖类别和级别 |
名次 |
获奖 等级 |
先进集体 |
社会活动 |
文体 活动 |
主要 干部 |
其他 干部 |
其他 学生 |
学科 竞赛 |
假期 社会实践 |
社会、文体活动 |
国家级 |
1 |
一 |
10 |
9 |
8 |
10 |
10 |
10 |
省(部)级 |
1 |
一 |
9 |
8 |
7 |
9 |
9 |
9 |
校(市)级 |
1 |
一 |
8 |
7 |
6 |
8 |
8 |
8 |
社 会 工 作 加 分 |
≤7 |
≤5 |
≤3 |
≤1 |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 |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 校学生会部长 班长、团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副班主任 |
校学生会副部长 院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君远知行社部长、副部长 |
校学生会干事 院学生会干事 班委委员 |
讲 座 |
每参加一次校院统一组织的讲座、体育类活动,计1分,一学年累加不超过5分。 |
说明 |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3、社会工作计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各级学生组织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4、获二等奖乘以0.7,获三等奖乘以0.5。 5、社会活动获奖排名第1计全分,排名第2乘以0.5;其余不计分;集体获奖以总分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