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远卓越奖学金是面向君远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由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为充分贯彻落实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政策,规范的评审行为,保证君远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项设置
机械电子工程研究方向在籍全日制研二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不含延长生、博士生),每年级1-2名,每生奖励15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勇于探索、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文化素养;
(三)学风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四)在学习、科研、实践、实习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与实践工作能力或在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中表现突出,获得企业认可与好评或取得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卓越奖学金:
1.未按规定时间注册或处于休学状态者;
2.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个人填写《君远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二)材料审核: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组织相关教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并根据综合素质评分表计算积分排序;
(三)学院评审:由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君远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拟评名单;
(四)学院公示、发文: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南大学分管校长(君远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附则
(一)证书颁发: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解释权属君远学院。原《君远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1:
君远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分办法
君远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包括为学业积分、科研积分、德育积分、附加减分四个方面。各方面的具体权重依据学习阶段和学习任务的不同合理分配,具体比例分配如下表:
年级 项目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
学业积分 |
规格化成绩×0.4 |
|
|
科研积分 |
科研积分×0.4 |
科研积分×0.8 |
|
德育积分 |
德育积分×0.2 |
德育积分×0.2 |
|
附加减分 |
有具有良好社会反响和不良影响行为的由辅导员酌情加减分,分值在+5~-5之间 |
|
(一)学业积分计算
学业积分以该年度综合测评中的规格化成绩为准。将规格化成绩×0.4作为综合素质评分中的学业积分。研三不计算此项。
(二)科研积分计算
科研成果研二该项得分=本人科研成绩积分×0.4;研三该项得分=本人科研成绩积分×0.8。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标准见表1。(论文发表和专利授权、申请等时间截止到评选年度12月31日)
(三)德育积分计算
学生参与社会活动(集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等)并产生较好影响,可计德育积分。德育积分具体计分标准见表1。该项得分=本人德育积分×0.2
(四)附加减分计算
加分最高5分,有例如见义勇为等起到良好社会效应的行为由君远学院辅导员考评并报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讨论进行加分;减分最高5分,有例如违反学院管理规定,不遵守学院纪律要求的行为由君远学院辅导员考评并报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讨论进行减分。
表1:君远学院卓越奖学金科研及德育积分指标体系(2021年修订) |
类型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科研积分 |
论文 |
I区论文 |
120 |
II区论文 |
90 |
III和IV区论文 |
IF>3.0 |
70 |
1.0<IF<3.0 |
50 |
顶级权威期刊(Science、Nature、Cell) |
6倍分值计 |
IF>10.0或顶级权威期刊(Science、Nature、Cell)子刊 |
3倍分值计 |
IF>5.0 |
1.5倍分值计 |
SCI论文(IF<1.0) |
40 |
EI论文 |
30 |
CSCD-C |
20 |
CSCD-E |
10 |
备注: 1.以江南大学为通讯单位; 2.申报学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本人排名第二; 3.论文投稿日期在学制内,仅认可已online发表或正式发表的文章;需提交论文首页完整截图或online发表文件; 4.论文分区参照中科院SCI论文JCR分区表按学科大类确定; 5.中文综述论文不列入成果,英文综述论文认可。 |
图书 |
国际出版社 |
300 |
国内出版社 |
150 |
备注: 独著=对应分值*100%; 合著=对应分值*100%/合著人数; 主编=对应分值*50%; 副主编=对应分值*50%/副主编数; 编委=对应分值*25%/编委数; 学生独立负责一个章节以上(含一个章节)=对应分值*25%/全书章节总数*编写章节数; 单章作者排名第一可作独立负责章节认定; 书中贡献仅有感谢,不予积分。 |
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
90 |
国际发明专利申请 |
20 |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40 |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 |
1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1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3 |
备注:参评专利的申请日期在学制内,并满足获专利授权或进入“实审”及以后阶段(排名列前两位)。 |
学科竞赛 |
A类1级竞赛一、二、三等奖 |
120、100、80 |
A类2级竞赛一、二、三等奖 |
80、60、50 |
B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
50、30、20 |
备注: 1.竞赛类别认定方法及竞赛分类目录以《江南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2020)》为准。所有参与者合计加分总和不超过获奖分值的1.5倍(须2人以上累计),其中项目第一负责人得分不超过竞赛奖项总分50%,参与者得分不超过竞赛奖项总分20%,同一奖项多人同时申请国奖时,申请人分数之和不超过奖项总得分,具体由组内人员商定。 2.设有特等奖的比赛,获得该项奖励按一等奖积分上浮25%。 |
学术会议 |
国际 |
会议口头报告 |
30 |
墙报 |
10 |
国家级 |
会议口头报告 |
10 |
省市级 |
会议口头报告 |
8 |
备注:学校学院认可的国际、国家级学术会议,提交参会照片、墙报合影或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如参加会议为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需同时提交相关会议的上级部门批文。 |
德育积分 |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
按次累积(10分封顶) |
1分/次 |
其他竞赛 |
国家级 |
15 |
省级 |
7 |
校市级 |
4 |
院级 |
1 |
备注: 1.学校、学院认可的除科技竞赛以外的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类别比赛:一、二、三等、优秀奖(其他奖)、参与未获奖分别按照100%、80%、65%、50%、25%计; 2.团体项目所有成员加分总和不高于分值*比赛人数*1.2(包括替补)(如篮球:分值*5*1.2);提交所有参与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分值比例分配表; 3.不同级别的同项比赛获奖加分按照就高原则,不累计; 4.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 |
公共事务 |
全国学联主席 |
90 |
省学联主席 |
60 |
校、院级研会主席团成员、班长、党(团)支书 |
10 |
校、院研会部长 |
8 |
校、院研会副部长、党支部委员、其他班委 |
5 |
备注:任职须满一年,并能提供聘书或任职证明,不同级别公共事务任职加分按照就高原则,不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