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远卓越奖学金是面向君远学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由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为充分贯彻落实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政策,规范的评审行为,保证君远卓越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项设置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在籍研二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不含延长生、博士生),每年级1-2名,每生奖励15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品行优良、尊敬师长、勇于探索、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文化素养;
(三)学风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四)在学习、科研、实践、实习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与实践工作能力或在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中表现突出,获得企业认可与好评或取得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五)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卓越奖学金:
(1)未按规定时间注册或处于休学状态者;
(2)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3)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4)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个人填写《君远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E403,辅导员室)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二)材料审核: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组织相关教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并根据综合素质评分表(见附件1)计算积分排序;
(三)学院评审:由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君远学院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拟评名单;
(四)学院公示、发文: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南大学分管校长(君远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批准并发文公布。
四、附则
(一)证书颁发: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解释权属君远学院。原《君远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研究生》同时废止。
君远学院
2018年4月18日
附件1:
综合素质评分办法
依据《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第四条规定,君远研究生卓越奖学金评定包括为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科研成果总分无上限。各方面的具体权重依据学习阶段和学习任务的不同合理分配。具体比例分配如下表:
项目 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学业成绩 |
学业成绩×0.5 |
|
科研成果 |
科研积分×0.2 |
科研积分×0.8 |
科研能力 |
科研能力得分 |
科研能力得分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得分 |
|
社会实践 |
实践活动得分×0.2 |
实践活动得分×0.2 |
(一)学业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以该年度综合测评中的“课程成绩”一栏为准。将课程成绩×0.5作为综合素质评分中的学业成绩。研三不计算此项。
(二)科研成果计算
科研成果得分由科研成果获奖计分与科学论文及著作计分构成,研二该项得分=本人科研成绩积分×0.2;研三该项得分=本人科研成绩积分×0.8。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见表1,发表论文(含录用)及著作计分标准见表2。
(三)科研能力评价
科研能力评价总分10分,由导师按照科研态度、科研能力进行评分(见表3)。导师有一票否决学生评奖资格权利。(此表需打印由导师评分并签字后上交)
(四)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总分10分,得分包括1、导师、辅导员考评;2、同学互评;3、宿舍卫生。以本年度综合测评中“综合表现”对应栏的分数之和为准。
(五)实践活动(所得分数×0.2)
学生参与社会活动(集体活动、承担社会工作等)并产生较好影响,可计社会活动分。具体计分标准见附表4。
表1:
科研类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序号 |
获奖级别 |
分值 |
说 明 |
1 |
国家级科研成果特等奖 |
100分/项 |
1、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 学生排名第一计全分; 2人按排名6/4; 3人按排名5/3/2; 4人按排名4/2.5/2/1.5; 5人按排名3/2.5/2/1.5/1 3、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原件证实,且提供由导师签字的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加分。 4、科研成果单位须为江南大学,否则不计分。 5、专利项目最多累积不超过5项(申请人为第三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
2 |
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
90分/项 |
3 |
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
80分/项 |
4 |
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特指江苏省、教育部) |
70分/项 |
5 |
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性协会机构(国家奖推荐组织)科技最高奖 |
60分/项 |
6 |
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全国性协会机构科技次高等级奖 |
50分/项 |
7 |
全国性协会机构科技第三等级奖 |
40分/项 |
8 |
地市级科研成果一等 |
40分/项 |
9 |
地市级科研成果二等 |
30分/项 |
9 |
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 |
20分/项 |
10 |
国际/国内发明专利 |
实质性 审查 |
50/15分/项 |
11 |
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
授 权 |
50/15分/项 |
12 |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省立省助 |
30分/项 |
申请人为第一主持人 |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省立校助 |
20分/项 |
注:研究生参加全国或省部级学生竞赛获奖,可参考本科生计分标准。
表2:
论文及著作计分标准
序号 |
论文、论著级别 |
分 值 |
备 注 |
1 |
Science、Nature 等 |
150分/篇 |
|
2 |
SCIE收录论文 |
80+(IF-1.0)*30分/篇 |
IF<1.0按照IF=1.0计算 |
3 |
《机械工程学报》论文 |
80分/篇 |
|
4 |
EI收录期刊论文 |
50分/篇 |
特指非会议指定出版期刊论文 |
5 |
CSCD(核心)论文 |
40分/篇 |
|
6 |
EI会议正式出版收录、ISTP收录、国际学术刊物、CSCD(扩展)收录 |
25分/篇 |
EI会议收录论文含会议指定出版期刊论文 |
7 |
统计源期刊(理工)、正式出版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
10分/篇 |
|
8 |
非统计源期刊、正式出版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 |
5分/篇 |
|
9 |
专著(中央级出版社) |
8分/万字 |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
10 |
主编(著)国家重点规划教材 |
5分/万字 |
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 |
11 |
主编(著)国家规划教材 |
4分/万字 |
教育部专业教指委统编或规划教材 |
12 |
主编(著)教材、论著(中央级出版社) |
3分/万字 |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
13 |
译著(中央级出版社) |
4分/万字 |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
14 |
技术手册、培训教材、资料等(中央级出版社) |
2分/万字 |
其他出版社乘以0.5 |
注:
1、SCI(SCIE)指科学引文索引; EI指工程索引;CSCD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ISTP指科技会议录索引。
2、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等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
3、本人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的加全分。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加全分的70%;本人为第三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4、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原件证实,提供由导师签字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复印件(对于教材论著,相关页面应有证明学生参与论著编写及其字数的相关内容),否则不得加分。
5、会议论文必须有录入该文的大会议程和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否则不予加分。
6、录用论文可凭导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录用通知(原件)参与评奖。
表3:
科研能力导师评价表
学生姓名: 学号:
评分项目 |
优 |
良 |
一般 |
差 |
评分 |
科研态度 |
4 |
3 |
1 |
0 |
|
科研能力 |
6 |
4 |
2 |
0 |
|
总计 |
|
|
|
|
|
导师意见: 是否同意推荐: 是 否 签名: 年 月 日 |
表4:
社会活动计分表
获奖类别和级别 |
名次 |
获奖 等级 |
先进集体 |
社会活动 |
文体 活动 |
主要 干部 |
其他 干部 |
其他 学生 |
学科 竞赛 |
假期 社会实践 |
社会、文体活动 |
国家级 |
1 |
一 |
10 |
9 |
8 |
10 |
10 |
10 |
省(部)级 |
1 |
一 |
9 |
8 |
7 |
9 |
9 |
9 |
校(市)级 |
1 |
一 |
8 |
7 |
6 |
8 |
8 |
8 |
社 会 工 作 加 分 |
≤7 |
≤5 |
≤3 |
≤1 |
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
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 校研究生会部长 班长 学院(直属系)党支部书记 |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院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 |
校研究生会干事 院研究生会干事 班委委员 |
讲座及体育活动 |
每参加一次校院统一组织的讲座或体育类活动,计1分,一学年累加不超过10分。 |
说明 |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 2、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3、社会工作计分由学生提出申请,各级学生组织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兼任多项学生工作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 4、获二等奖乘以0.7,获三等奖乘以0.5。 5、社会活动获奖排名第一计全分;排名第二,乘以0.5;其余不计分;集体获奖以总分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