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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江南大学君远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3 17:38:54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办法》(江大校办【2014】24号)、《江南大学君远卓越基金条例》相关规定,为鼓励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促进多元化创新人才培养,结合君远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奖项设置

君远学院单项奖学金面向君远学院在籍学生,主要以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为依据,原则上分为创新创业奖、志愿服务奖、文艺体育奖、学习进步奖和自强不息奖。

奖励标准

每名奖励1000元,本科生每个年级5-8名,研究生每个年级3-5名。每名同学只能申报一项),若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可空缺。

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或处理;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当学年体育课成绩70分以上;

(四)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个人卫生成绩当学年两学期均在80分以上;

(五)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申请奖项条件

根据以下各类单项奖预评审条件进行申请。

(一)创新创业

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项创新创业活动,并有所成效;

2、当学年作为院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表现突出并获得指导教师推荐;担任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3、当学年在校级及以上的各类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

4、当学年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并有可供认定材料。

(二)志愿服务奖

1、当学年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或义工活动中表现突出;

2、当学年参加无偿献血,在校期间累计2次(含2次)以上;

3、当学年在爱心捐助等其它活动中表现突出并有可供认定材料。

文艺体育奖

1、当学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体育活动,并表现优异;

2、当学年积极参加各类文艺竞赛活动(书法、摄影美术、文等活动),并表现优异

(四)学习进步奖大二及研究生不参评此项)

1、与上一学年相比,GPA班级排名提高6个及以上名次;

2、与上一学年相比,综合测评排名提高10个及以上名次。

(五)自强不息奖

1、当学年学习勤奋,学习成绩有显著提高;

2、在生活中自我解困、自立自强方面表现突出的困难同学(有认定材料)

、申请和评定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君远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E403,辅导员室)提交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二)材料审核: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组织核实学生申请。

(三)学院评审:君远卓越基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评审并确定君远学院单项奖拟初评名单;

(四)学院公示、发文: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江南大学分管校长(君远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批准并发文公布;

六、附则

(一)证书颁发:学院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起执行,解释权属君远学院。原《君远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君远学院

2018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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